用前沿智慧打破常规,用最强声音向这个时代发出我们的震撼力量。
时代华商的20周年与打造百年商学院的第一年,既是历史与新纪元的交锋,亦是融汇、贯通于未来。
时代华商敞开商学院的大门,对外进行校歌征集,无论你是专业或是非专业人士,只要对时代华商怀着热烈的情感与未来的畅想,
欢迎一同来为时代发声,打动万位学子的灵魂,时代华商的百年情怀校歌将成为你生命中最耀眼的成就!
主办单位:广州时代华商人才培训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时间:2019年6月1日—2019年8月1日
征集对象:全体员工、广大校友及海内外各界人士
征集内容:校歌歌词、校歌曲谱
品牌性
突出时代华商品牌,围绕“百年商学院”核心,与品牌传播策略相符;共鸣性
旋律动听,歌词优美,令听者印象深刻,触动情感,引起共鸣;创意性
歌曲符合品牌传播策略,旋律、歌词兼具创新性。征集时间:
2019.6.1-2019.8.1
海选时间:
2019.8.1-2019.8.2
网上评选:
2019.8.3-2019.8.12
最终评选:
2019.8.13-2019.8.14
公示时间:
待定
奖学金(代金券)发放时间:
2019.10前
1.以作品的歌词优美、音乐性突出为入选标准,作品长度不超过5分钟;
2.曲谱成品音频文件格式标准:wav, mp3, mp4,其他格式不予采纳;
3.歌词文件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4.参选音乐作品既要具有较高艺术品质,又要雅俗共赏、具有群众基础、易于传唱;
5.参选作品须为投稿人原创作品,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存在任何抄袭、剽窃或其他侵权行为且无版权等纠纷;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机构)自行承担。同时,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收回或取消奖学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由此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人赔偿;
6.参赛作品须注明创作人身份、联系方式、创作时间、作品、作词、作曲介绍、荣获奖项以及该作品是否已曾对外投稿、发表、参赛、演出等;
7.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及反动因素,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若有违反,主办方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8.参选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1.收集作品:通过网站、官微等媒体发布大赛消息,面向社会征集音乐原创作品。作品征集期共61天;
2.专家海选:征集完毕后,进入专家海选阶段,确定20组作品进入网上票选阶段;
3.网评奖:从海选的20个作品中,通过网上平台投票,由公众选出,投票通道将后续公布,最终确定10组作品网上评选排名;
4.录用奖:从海选的20个作品中选出,最由大赛组委会选出,终录用为时代华商商学院的校歌;
5.作品均以是否符合征集要求、创作说明、时代华商品牌调性为主要评选标准;
6.本次校歌征集活动为有奖征集。歌词和曲谱分别设立:录用奖1名,网络评选奖10名,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一)电子邮箱投稿:tanwx@timesmba.com
(二)邮件命名格式:校歌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
(三)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提交时请注明“时代华商商学院校歌征集”字样,另附创意文字说明;
2.应征作品以PPT形式上传到Emal发送提交;
3.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参评报名表,见附件2,须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电子邮箱,评析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投稿人,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本次征集公告属于委托创作要约,投稿人投稿并获奖的,则委托创作合同成立并生效;
4. 投稿前,投稿人须确认已仔细阅读征集公告之内容,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5、投稿人参赛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7、主办方有权利要求投稿人提供原始文件;
8、投稿作品著作权人若为2人以上共同共有或者为团体(含单位)名义所有,需经全部著作人同意方可投稿,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纠纷等一切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9、投稿人一经投稿,则视为其保证该作品未被用作其他商用,未曾授权给其他方使用,同时保证不得再将作品参与其他同等或者类似的活动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
10、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规则的权利。
1、投稿人(机构)须保证对所提交的应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且未在国内外申请知识产权(版权登记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前述保证,或作品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机构)自行承担。同时,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由此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人赔偿。
2、投稿人清楚知悉并同意录用作品与获奖作品著作权及 其他一切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归主办方所有。即前述
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投稿人领取的奖学金(代金券)视为委托创作费,除此以外,主办方无须就拥有、使用作品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主办方及其授权者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并对应征作品享有复制权、出版权、演绎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4、投稿人(机构)对应征作品及其创意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主办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或以任何方式进行营利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