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整理:中山大学总裁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 来源:互联网 2012-11-26
文:中山大学总裁总裁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二十六班 江海燕
劳资关系字面的理解当然就是劳动者和资本者的关系,只是这层关系如履薄冰。处理的好一切都没问题,稍微不慎便要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个人觉得现在的劳动法越来越偏向劳动者,对企业的保护似乎越来越少了。通过郑师兄精辟简短的一些案例分享和讲解,才发现其中关系错综复杂。以前一致认为只要按照劳动法去执行,应该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随着人们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以及社会的复杂性,原本是可能比较简单的事情也许都会一石激起千层浪。没准那天一不小心就要被浪击中。
每个同学所处的行业不同,经营的方式不同,带来了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大家多少都会有不同的问题疑惑。可能从法律的角度,在指定公司手册,企业制度 签定合同方面还是要遵守在不违法,不违约,不违纪的情况去执行。法律上要求的必须的肯定要按照这个去执行。倘若一些可有可无的,非硬性要求还要视乎企业本身按照实际情况去定指流程和规章制度。个人认为从员工入职开始就要让TA了解和清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当然这个制度一定要全面以及完善)。让TA清晰的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过程中发生一些纠纷,首先是先倾听事实,再判断处理。处理的时候还是要慎重的,稳定人心最重要。尽量不要去将事情扩大处理。其次内部的解决最重要,尽量不要闹到外部去解决。当然原则性的有必要的那还是遵守法律的约束。当事情出现了,要第一时间去找出制度的缺陷,要马上去针对性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同时形成制度规范。同时小栋提出的预警我认为确实是非常在理。有这个可以防范很多事件的发生。
另外我想说的是,其实员工和老板一样,人生而平等。大家都是合作的关系。在什么样的位置做什么样的事,拿什么样的工资。都是配套而来的。作为企业来说,我们会尽量在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让员工有足够的归宿感,也许劳资纠纷就会少很多。当然一个企业再规范,难免会在实际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在这个多元化发展的社会,各方因素势必会影响到事态的发展。法律不外乎人情,很多时候法律的规定比较冷酷,人情方面如果做的足够好,也能为事件加分不少。
作为管理经验比较欠缺的我而言,短短的3小时让我收益匪浅。尤其是同学们用自身企业来做分享。确实让我看到我存在很多的不足。也能给我一个警钟,在企业管理的同时将这些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机制。
提外话:
最后衷心的感谢主办方:小红、赛红、安延、祥呈以及班委的鼎立支持。我想说的,我以能加入26班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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